(资料图)
“多谢张法官,终于要回我的工资了,我本来都不抱有什么希望了,你们这么快就给我要回来了,真是太感谢了!”三原县西阳镇的原告苟某收到工资后联系承办法官激动地说道。
原告苟某在被告向某设立的建设工程公司从事水电安装工作,从2020年起至2021年,该公司未及时发放工资拖欠原告8万余元,原告多次讨要未果后向三原法院西阳人民法庭提起诉讼。
张敏法官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,传唤被告到庭进行问询和调解,一开始向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,法官便耐心的多次释法析理,并严正警告拒不配合对其产生的恶劣影响和后果。经过张法官的反复劝说和释法析理,被告终于改变态度认识到了自身错误,并与原告达成调解当庭履行,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。
三原法院以“五新五创”为抓手,把做好民生案审判为司法为民的出发点,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真正把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钱袋子里,让人民群众体验到“看得见、摸得着、数得清”的公平正义。